东莞控股发公告:不再持有轨道一号线建设公司股权

11月8日,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对持有的东莞市轨道一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号线建设公司”)全部注册资本进行减资。

公告称,减资完成后,东莞控股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一号线建设公司股权。此次交易价款由一号线建设公司以现金方式支付,包括减资价款与实际投入资金的资金成本补偿金,其中,减资价款为370939.20万元,实际投入资金的资金成本补偿金为26176.06万元,合计3115.26万元。

上述减资价款及资金成本补偿金的资金来源为方出资代表东莞市轨道项目投资有限公司对一号线建设公司的增资资金。

此次东莞控股的正式公告,明确了《PPP项目合同》解除后的退出路径和补偿方案,也意味着PPP合同解除事项顺利启动。而且在PPP合同解除期间,轨道交通1号线项目正常施工,各项工程如期推进。

东莞控股是东莞市唯一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包括高速公路业务、融资租赁业务、商业保理业务以及新能源汽车充换电业务。

公告称,此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并有利于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东莞控股还表示,未来将更加聚焦于主责主业的投资,如加快推进莞深高速改扩建工程、大力拓展新能源充换电业务等,持续优化公司战略布局。

(文章来源: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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